总结内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案件。案件显示,“内鬼”是泄露个人信息的关键,一些犯罪团伙通过内外勾结的手段,从获取、交易到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形成了完整的犯罪链条。其中,一名叫秦某的客服代表和一名叫李某的系统业务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包括明星的航班行踪和其他公民个人信息。法院最终判决秦某和李某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法院还追缴二人违法所得,并三年内禁止他们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工作。此外,秦某和李某还需要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赔礼道歉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这起案件再次提醒人们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需要引起重视,服务单位和人员有责任妥善保管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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