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黄志强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代钦在阿拉善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立案审查。通过调查,发现该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长期有责任方未履职,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和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黄志强同志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对煤炭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失职失责问题负有重要责任,应予严肃问责。代钦同志在担任阿拉善盟盟长、盟委书记期间,对相关单位和部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及监管职责失察,也应受到问责。
据此,中央纪委将严肃追责上述责任人员,旨在彻底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问题,加强对煤矿行业的监督与管理,为确保国家生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全党各级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相关地方和部门也应举一反三,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监督与管理,促使各行业各企业主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预防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版权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