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公开宣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受贿一案。法院认定姜国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款逾1亿元,判处他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从2005年至2019年,姜国文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哈尔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为依托,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案件执行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他以个人名义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涉及的款项总计超过1亿元。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姜国文的受贿行为构成受贿罪,并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他竟然以执法者的身份违法犯罪,为他人在职务晋升方面谋求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法院对姜国文作出了无期徒刑的判决,并没收了他的全部个人财产。
这起案件的宣判表明,我国反腐败斗争不会止步,无论职位高低、身份尊卑,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惩。这也向全社会传递出了维护廉洁政治、净化政治生态的强烈信号。我们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反腐败事业将取得更大的胜利,让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更加信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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