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纪国刚,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给四川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纪国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询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提起的指控包括:纪国刚利用担任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投资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司助理巡视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主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在兼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这起案件的起诉标志着纪国刚将接受法律的严肃审判,展示了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坚决态度。对于滥用职权、违法犯罪的行为,必将依法严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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