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为满足更多人的住房需求,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实施了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的政策措施。
根据通知规定,无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只要居民家庭成员在上海市名下没有拥有成套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这意味着更多购房人将能享受到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该新政策自通知发布的次日起生效,为那些有购房需求但名下暂无住房的居民提供了更多的购房机会。这也是上海市政府为满足市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具体举措。
总结:上海发布新政,购买首套房贷款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无论是否已购房,只要没有拥有成套住房,居民可享受首付和利率优惠。这一政策将从通知发布次日起生效,为满足市民住房需求提供更多购房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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