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审理,上海奉贤法院裁定,公司高管高某需支付抚养费给他与女友小美的儿子小李。小李出生后一直与母亲一起生活,并经鉴定确认高某是其生物学父亲。小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每月支付9000元抚养费,高某同意抚养孩子但拒绝支付费用,称小美私自生育孩子并未告知他。
上海奉贤法院认定高某与小李有亲子关系,并裁决高某需支付抚养费,直至小李年满十八周岁。这一判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涉及到了未婚情侣关系中的抚养责任和法律义务。该判决也有望对类似案件作出了明确的指导。这起案件再次凸显了家庭关系的复杂性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为亲子关系的确定和抚养的规范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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