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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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这一站幸福”:已经多缴的税款怎么办?答:多缴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如果抵减不完,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 网民“shirlyzx”:还没填报的可以享受吗?答:还没有填报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从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按照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 网民“晴空万里阳光正好”:2023年后还能享受吗?答:据税务总局解读,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将在2023年开始的长期个税申报年度中继续享受对应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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