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邓修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同时任命葛晓燕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此外,宫鸣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取代了孙谦的职务。
邓修明,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四川蓬溪人。他于199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出色的学历背景,是一位法学博士。在过去的几年中,邓修明曾先后担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书记、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以及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江苏省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
此次高层人事调整显示了党和国家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视,也展现了对邓修明在法律领域及各地履职的承认和认可。邓修明的新职务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注入新的动力,推动司法改革事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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