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央行营管部、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根据新的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简言之,只要家庭在购买时在京均无住房,即可符合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可按首套住房申请住房贷款。此举支持了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对于有置换、改善类住房需求的京籍和非京籍家庭,将带来更多的机会和便利。这项新政策的出台将为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带来深远影响,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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