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公布《山西晋城山西兰花集团莒山煤矿有限公司“1·27”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在2023年1月27日凌晨4时38分,造成4人死亡,经济损失876.12万元。经分析认定,事故发生前,莒山煤矿存在多项安全隐患,包括未消除复采区域水害隐患、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违反作业规程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3#煤上部老空积水突破煤壁瞬间溃入工作面,造成人员遇难。据调查结果,该事故被认定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1人,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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