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曝光称,一名拆迁户向福建莆田涵江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却遭要求缴纳12万余元的费用。当事人表示,申请被设障,拷贝资料也要收费,如今计划交钱却“无门”。涵江区政府回应称,该费用是按国家法规收取的,建议当事人查阅或提起行政复议。这并非首次出现类似情况,此前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的拆迁户李寿国也遭遇了类似的问题,申请的信息公开需缴纳1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此举再度引发了对信息公开费用的争议。
注:此文经本人编辑合成,去除了新闻来源,符合官方文风,总结了新闻的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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