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了一份通知,旨在加强对未开发开放区域旅游活动的管理。通知明确规定,不允许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游览观光,一旦因擅自进入导致破坏、纠纷或伤亡等问题,个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自驾游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前往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探险、穿越、露营等活动。然而,部分区域的安全问题尚未得到充分保障,外来人员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冲突也屡有发生。
为了保护未开发开放区域的生态环境,维护游客和当地居民的安全,四川省出台了这项管理通知。警钟长鸣,呼吁大家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只有保护好这些宝贵的资源,才能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欣赏到这片美丽的风景。
《通知》的发布,无疑对提高游客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我们期待更多类似的管理措施的出台,让我们能够在踏青游玩的同时,保护好自然的美好,共同构建绿色和谐的旅游环境。
版权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