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自今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以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平均降幅约为0.8个百分点,数千万户、上亿居民的财务负担将明显减轻。以100万元、25年期、原利率5.1%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房贷利率降至4.3%,借款人每年可节约超过5000元的利息支出。需要注意的是,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必须符合当地房贷利率下限政策。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将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进一步促进了房贷市场的自由化和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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