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深圳、上海后,北京也正式宣布落实“认房不认贷”。即日起,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的个人住房贷款认定标准。根据最新通知,居民家庭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情况下,不论是否曾经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这意味着只要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无论有无贷款记录,均可符合首套房认定标准,可申请住房贷款。这一新政将有助于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对于京籍和非京籍家庭来说,特别是有置换、改善类住房需求的家庭,将产生切实的积极作用。北京市住建委、央行营管部、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的联合发布通知显示了政府的决心和努力,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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